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 广东省六部门下发《行动计划》
2020.10.29近日,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等六部门下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涉及的新能源产业领域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智能电网、储能共10个领域。首次全面系统地对该省新能源产业集群进行布局,并提出各领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
《行动计划》是广东省2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中的其中一个。《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行动计划》内容涵盖了总体情况、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统筹利用新能源资源和开发条件,坚持技术引领、项目带动,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目前,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核电装机规模、天然气储备能力全国领先,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而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广东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获得了更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二、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新能源产业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进步的重要标志。广东省出台的这个行动计划,系统性和创新性强,目标任务清晰,发展优势和重点突出,相信在它的指导下,全省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集聚效应更加显现,产生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受疫情影响,广东作为外贸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经济产值有一定的下滑。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广东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实现2025年“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的目标,有利于战胜疫情稳定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广东作为能源消费大省和能源资源整体匮乏的省份,长期面临能源自给率偏低、倚重外来能源资源的困境。广东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有望将海上风能、天然气水合物等资源优势转化为能源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能源自给率,为保障能源安全提供有效助力。
2020年9月22日,我国向全世界作出庄严承诺,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广东作为能源消费大省,面临落实碳减排新目标的巨大压力。通过培育新能源产业,推动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提升,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减量替代,有利于广东为落实我国碳减排新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新能源产业协调发展或迎来新机遇
《行动计划》在广东之前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系列文件的基础上,首次对涉及新能源产业的“源网储”各个环节进行布局,并提出各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有利于统合涉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府、科研单位、企业等资源,打破阻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服务体系,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协调发展。
在稳经济促发展的背景下,社会普遍对能源成本的下降有较强预期,考虑到新能源当前尚不具备完全经济竞争优势,成本已成为制约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关键要素。《行动计划》提出“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促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相关配套企业聚集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完善新能源产品的规划、设计、研发、运维、制造各个环节,以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进一步降低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成本。以海上风电为例,我国相关产业链缺失导致的设备购置费高企,是海上风电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2019年英国海上风电电价低至39.65英镑/兆瓦时,折合约0.35元/千瓦时,不到广东当前水平的一半。在《行动计划》的安排下,广东有望2025年前实现海上风电项目平价上网。
广东能源结构仍以煤、油等化石能源为主,2018年煤炭石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5.3%,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压力较大。《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0%”,将大幅提高清洁能源电力占比,进一步促进高碳能源的减量替代,有利于能源系统的清洁低碳转型。
新能源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的产业,导入期时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但随着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国家补贴政策将逐步退出。《行动计划》顺应新能源产业由政策驱动向创新驱动、市场驱动转变的形势,提出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等创新发展目标,有利于大幅提升新能源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电网是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的核心平台,新能源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特点,大规模利用新能源无疑将显著加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广东应积极应用“云大物移智链”等数字化技术,推动对电网的柔性化、灵活性改造,引导负荷侧主动参与系统调节,以智能电网建设服务于新能源消纳。同时,充电站、加氢站、天然气管道等新能源消纳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预计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行动计划》针对广东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领域提出八大重点工程。广东发改委更将“海上风电领跑工程”和“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列为未来五年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力争通过带动形成集海上风电研发、制造、运维一体化的海上风电全产业体系,培育从氢气制储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的全产业链,打造国内领先的海上风电及氢能优势产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广东发挥资源、市场、人才等优势,推动新能源关键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巩固技术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