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2026.04.09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电力企业因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失效或者弱化,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场所或者作业环境的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电力企业承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本规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重大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责任,按照本规定对电力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1号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6年3月16日第2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6年3月18日
附件: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604/P020260409348498606128.pdf


